10月13日, 2022
炉具网讯: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出,“两市两县(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要对标《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及时启动招标采购程序。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其他地区的生物质锅炉、户用生物质炉具安装使用工作,县级要坚持建管并重,稳步发展的原则,根据当地农村常住户数、以往工作基础、资金匹配能力和农民接受程度,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循序渐进推进落实,并做好秸秆成型燃料供应对接。
对秸秆燃料化利用指导意见提出,户用生物质炉具安装要求购置的户用生物质炉具符合《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通用技术条件》(NB/T34007-2012)要求。有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稳定供应来源。以整村或自然屯为单位(不低于常住农户数的50%或50户)进行安装。在2022-2023年采暖期结束前,完成生物质炉具安装并正常使用1个月以上。
生物质锅炉安装要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庆市乡村两级(不含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区,其中城市供热网络能够辐射到的为城市近郊区)为农户集中供热的企业和政府、学校、卫生院等机关事业单位,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列入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的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可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并实际燃用秸秆成型燃料或使用秸秆打捆直燃。单个项目锅炉实际蒸吨数超过10蒸吨的,最高补贴10蒸吨。安装的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应当符合《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NB/T47062-2017)要求。秸秆直燃锅炉有关技术参数可参考上述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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