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14日, 2024
近日,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清洁取暖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公开招标公告,合计13256户。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一包、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一包、第二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ZJZFCG(GK)2023-09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一包、第二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第一包:11746800元、第二包:11858400元
最高限价(元):第一包:11746800元、第二包:118584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746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恰特喀勒乡2081户、葡萄镇1182户、合计3263户。(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及安装调试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标项二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858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艾丁湖镇2698户、七泉湖镇322户、原种场274户、合计3294户。(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及安装调试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安装(含线路改造)、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
(2)产品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供货能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①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联系方式:13899309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5区文化路南侧滨湖花园小区对面3层
联系方式:13399958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
电话:13399958619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三包、第四包公开招标公告
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三包、第四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3-(Z) 18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三包、第四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第三包:12819600.00元、第四包:11296800.00元
最高限价(元):第三包:12819600.00元、第四包:112968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819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火焰山镇924户、三堡乡1216户、胜金乡1421户,合计3561户;(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及安装调试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2023年煤改电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第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296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亚尔镇1565户、红星片区215户、新城片区1358户,合计3138户。(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及安装调试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安装(含线路改造)、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
(2)产品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需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供货能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①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794号
联系方式:0995-8561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联系方式:13699902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话:136999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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