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4日, 2022
炉具网讯:近日,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中央、省、市、县补贴资金统筹用于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农村居住房节能改造、集中供热超低排放、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电、地热、洁净煤、生物质(采用集中式并配套高效烟气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太阳能、工业余热、甲醇等改造工程建设和运行补贴,以及农村地区采用清洁能源、清洁煤等方式取暖的补贴。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标准仍按照《关于印发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年-2021年)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务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辖区具体到乡镇的、不同路径的清洁取暖运行户数及清洁煤供应户数上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
原标题:关于印发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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