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6日, 2023
近日,从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延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延庆区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显示,延庆区将2023年启动到2024年底完成4个乡镇20个村庄1300余户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及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电改造工作任务。对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且未纳入2023年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意见稿指出,2023年新增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涉及外电网改造、电取暖设备(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煤改电、电价优惠及补贴、取暖终端等支持政策延续原有政策执行。其中:
空气源热泵:市级财政按住户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进行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级财政在市级财政补贴后,按清洁取暖设备型号中标价格据实补贴,最高补贴1.2万元。
热泵热风机:市级财政按住户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进行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级财政在市级财政补贴后,按清洁取暖设备型号中标价格据实补贴,最高补贴1.2万元。
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采用空气源热泵设备进行“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市级财政按照500户以下的村一次性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一次性补贴2.4万元进行补贴;区级财政按照每个行政村15万元的标准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作为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超出部分由村集体自筹解决。扫尾安装不包括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
2023年新增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和已完成村庄项目继续执行原电、气价补贴政策。
煤改电设备,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核算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市区各补贴100元/平方米),补贴上限为20000元,且不超过设备采购价格90%进行据实补贴。
煤改气设备,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2/3进行据实补贴,市区两级财政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
完成“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每年采暖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享受电价优惠,即在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谷段用电每户不超过1万度。
意见稿明确,7月30日前完成“煤改电”设备企业的招标工作,空气源热泵企业2家,热泵热风机企业2家;9月30日前完成“煤改电”电力设施建设及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煤改电”设备调试运行工作。7月30日前完成优质燃煤招标工作,确定2家优质燃煤供应企业,10月30日前完成清洁取暖户优质燃煤配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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