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20日, 2023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全市2023年度清洁取暖总任务为20.9683万户,其中集中供热16.4768万户,煤改电2.9976万户,煤改气0.4589万户,生物质热电联产1.035万户。全面完成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备案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收集体系,推进收储运专业化发展,保障原料及时供应。
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应当重点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热,提升城镇及周边地区的清洁燃煤集中供热面积和能力。优先采取热电联产、独立供热锅炉房等热源供热,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列入淘汰关停和产能退出范围的企业不得作为热源。推进“煤改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配备高效烟气净化设施)和太阳能等其他清洁能源集中供暖。
开展多能互补清洁利用替代。探索生物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试点。继续推进原平市干热岩勘探项目。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根据清洁取暖改造户数,结合气候条件、能源供需和能源价格变化等情况,在做好电力稳定供应的同时,签订供用气量合同、采购和储备洁净煤、生物质等燃料,保障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农村地区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稳妥推进“煤改电(气)”,新实施的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等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绝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各县(市、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发展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利用多种能源互补方式供热,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在农村边远地区确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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