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22日, 2022

炉具网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稳步推进电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在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环保要求较高区域,推广应用电锅炉、热泵、分散式电清洁取暖。开展绿色社区建设行动,在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电锅炉、热泵、太阳能集中供热。在呼包鄂推进清洁取暖示范城市建设,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加快探索高比例清洁能源电供暖示范。在农村牧区推广电清洁取暖替代,打造一批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到2025年,新增电供暖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提高到900千瓦时以上,管道天然气覆盖66%以上旗(县、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80%,以“获得电力”为代表的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因地制宜发展风、光、生物质、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取暖,充分利用农村牧区丰富的禽畜粪便、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发展户用沼气,构建绿色、灵活、安全的农村牧区清洁取暖体系。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应用。以高效清洁利用为重点,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直接利用和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在黄河沿线、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通辽市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围绕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鼓励重点城镇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村能源革命。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和精深加工度。因地制宜在全区推进建设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提升农村牧区用能质量。提高农村牧区绿电供应能力,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在偏远农村牧区和边境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广风光互补、农光互补供电系统,建设农村牧区新能源微电网。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电站,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推进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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