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11日, 2024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2-2023年保水环境质量稳定、空气质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长治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指出,持续开展散煤清零攻坚行动,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散煤巩固提升重大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成效,常态化实施“回头看”排查评估,查遗补漏,优化提升,对排查中发现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需优化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区域按照《长治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积极稳妥巩固提升散煤“清零”成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实施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程。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散煤清零。对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但不能稳定运行、散煤复烧问题突出的县区,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优化清洁取暖改造方式或运行模式,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实施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程。优化清洁取暖路径时,优先选择热电联产、工业余热集中供热等方式(热源企业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或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对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优先采取分布式集中供热,实施连片改造;偏远地区因地制宜采取煤改电、清洁能源等清洁取暖方式作为补充。推进对水泥熟料、列入淘汰计划的4.3米焦炉以及未达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企业实施“供热、供气解绑”“民生解绑”加快替代工程建设,当年采暖季前完成替代。
推进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要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要积极推进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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